走进金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金昌市博物馆博物馆之友”(以下简称金博之友)。
第二条 金博之友,是由文物考古史学学者、热心公益事业、热爱金昌地方历史文化、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社会个人和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金博之友的宗旨:加强金昌市博物馆与公众的交流与互动,进一步实现博物馆服务于公众教育的职能,提高区域文化发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金昌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金博之友组织接受金昌市博物馆理事会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联系社会公众、团体走进博物馆参观。
(二)推动博物馆普及教育与文化传播。
(三)组织馆内研究专家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四)组织学者、会员进行文化研究与交流。
(五)加强公众与博物馆的联系。
(六)完善和提高金昌市博物馆的服务功能,推动博物馆整体服务水平。
(七)积极宣传金昌市博物馆,扩大其社会和文化影响。
第三章 会员分类
第六条 本馆会员分为两种:
(一)普通会员
一切关心博物馆、热爱博物馆,致力于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的社会公众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金博之友的普通会员。
(二)VIP会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公众皆可申请成为金博之友的VIP会员:
1、对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热心于慈善事业及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
2、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热心向本馆提供各类捐赠的社会人士;
3、积极推动文化传播,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博物馆及其文化的社会人士;
4、在本馆常年为观众义务服务的优秀志愿者;
5、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学者专家。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会员权益
(一)受邀参加金博之友的系列活动;
(二)可以提前获知博物馆的最新临时展览信息并享受预约讲解服务;
(三)对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提出设想和改革方案;
(四)获赠博物馆的精美印刷品。
(五)获赠临时展览的书籍、海报以及纪念品;
(六)受邀参加博物馆重大活动,包括年会及各类开闭幕式典礼等;
(七)受邀参加名人、学者的讲座或各类学术研讨会;
(八)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博物馆之友”的各项决议,认真完成“博物馆之友”交办的工作,积极维护本团体的各项权益。
(二)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参观本馆。
(四)积极宣传本馆。
(五)对金博之友活动以及博物馆的一切观众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章 “博物馆之友”的管理
第九条 金博之友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社会服务部负责,“金博之友”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第十条 “金博之友”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在年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每年举办一次年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博物馆之友”进行表彰。
第十二条 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金昌市博物馆。